高企認定
[平頂山市]2021年度平頂山市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結題驗收
作者:admin 日期:2023-12-08 15:23:44
關于開展2021年度平頂山市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結題驗收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依據《平頂山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平科〔2016〕51號)《平頂山市重大科技專項管理辦法(試行)》(平科〔2020〕37號)《平頂山市科技揭榜掛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平科〔2021〕13號)相關要求,現對平頂山市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結題驗收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2021年立項的市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項目。
二、驗收內容
(一)項目預期技術任務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二)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包括自籌資金):項目資金是否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是否按約定的經費預算和財會制度進行支出;配套資金到位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須提交以下驗收材料:
1、項目任務書
2、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3、績效評價報告
4、年度審計報告、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5、支撐材料。如研究報告、論文論著、知識產權、技術交易、以及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新裝置的證明材料等。
6、項目經費決算表以及涉及項目經費(包括財政撥付資金和自籌配套資金并分別列支或標記)支出的有關證明材料。“揭榜掛帥”項目還需提供向揭榜方付款的轉賬憑證(注:轉賬時須備注該項目名稱)、技術合同復印件等材料。
7、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有人員變更或延期驗收等事項的項目須提供)。
(二)項目承擔單位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將項目材料膠裝成冊(一式五份),經主管部門(單位)審核蓋章后,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局相關業務科室。
(三)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邀請專家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進行現場驗收,主要包括聽取項目實施情況匯報、現場考察及專家質詢、專家組合議等環節。
四、結果運用
項目驗收結果在市科技局網站上公示。對結題驗收不合格者下達整改通知書;不按規定進行結題驗收及整改未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對項目承擔單位公開通報,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對終止實施的,市財政局給予停撥項目經費處理。
五、聯系方式
規劃科 3977131
高新科 3973368
農村科 3931192
社發科 397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