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證
[商丘市]2023年度 “商丘學者”“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
作者:admin 日期:2023-08-31 18:26:33
各縣(市、區)工信和科技局(工信局),各駐商高校、科研單位,市直有關單位、企業: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科教興市、人才強市和創新驅動發展的工作部署,根據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商丘學者管理辦法(試行)》《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商科〔2023〕34號)精神,決定開展2023年度“商丘學者”和“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和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申報和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密組織,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評選結果嚴肅性、公正性、權威性、導向性。
二、評選數量和申報條件
(一)評選數量。本次評選計劃包括“商丘學者”和“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2類、共15名左右。其中,“商丘學者”不超過5名,“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10名左右。
(二)申報條件。“商丘學者”和“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申報條件,分別詳見《商丘學者申報指南》(附件1)和《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指南》(附件3)。
三、申報材料和截止時間
(一)申報材料。申報人員需提交相應的申報書(分別見附件2、附件4)、相關附件材料等,通過推薦人推薦的需提交推薦人簡要情況表、推薦人選情況匯總表等。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報送市行政服務大廳市科技局窗口,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sqkjxzm@126.com。
(二)受理截止時間。2023年9月6日。
四、有關事項
(一)組織實施。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設立評委會,負責評選工作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等工作。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編制評審細則、受理申請材料及申請材料形式審查等具體工作。
(二)申報渠道和限額。按照隸屬關系進行申報。隸屬于市直部門(單位)的人員通過市直部門(單位)申報,隸屬于縣(市、區)的人員可通過省級高新區管委會或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申報。為保證評選質量,每個縣(市、區)2類推薦人選總數不超5人,每個省級高新區推薦人選總數不超3人(匯總表見附件5)。
(三)限制申報范圍。為避免重復支持,發揮人才專項資金應有的作用,近3年內獲得省級以上(含)各類人才者、已入選“商丘學者”和“商丘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者,均不得重復申報。
(四)嚴格誠信問責。在審核和評審期間,如發現申報人有不如實填報申報材料,或有弄虛作假行為,或有其它不軌現象者,取消評選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嚴肅推薦把關。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推薦人選的審核把關工作,確保推薦人選的公認度和導向性。
五、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與人才科 徐志明 0370-3289909
附件:1.“商丘學者”申報指南.doc
5.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