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證
雙軟評估
作者:admin 日期:2020-07-10 11:31:07
1.軟件企業申請條件
(1)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企業需成立半年以上,截止申報時上年度或當年度收入不低于10萬元;
(2)簽訂勞動合同關系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下同)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研究開發費用政策口徑應符合國家對于研究開發經費加計扣除的相關規定;
(4)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是指軟件企業從事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嵌入式軟件等軟件產品開發并銷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等技術服務收入。
(5)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至少有一項在有效期內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經協會評估的《軟件產品證書》;
(6)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能提供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
(7)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
2.申請材料
(1)軟件企業評估委托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企業開發及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包括本企業開發和代理銷售的軟件產品),以及企業主營業務中擁有的軟件著作權或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5份以上部分需提供證書列表);
(4)企業擁有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與用戶簽訂的信息技術服務合同(協議)等信息技術服務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5)申請評估上一年度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數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說明以及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相關材料(包括支付社保中心的銀行付款憑證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證明);
((6)經具有國家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企業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企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境內研究開發費用等情況表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企業生產經營場所、開發環境及技術支撐環境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經營場所購買或租賃合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8)保證產品質量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證書、CMM/CMMI評估證書,或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和至少1個主要產品的需求規格說明書、測試報告、用戶手冊等過程文檔記錄;
(9)軟件企業政策落實情況調查表;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軟件產品評估條件
(1)取得具有資質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2)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軟件產品名稱應符合相應規范要求:
(1)軟件產品名稱構成:企業簡稱或品牌名稱+產品描述+版本號,即“品牌、名稱、版本號”三要素。;
(2)產品描述應簡明表述該軟件的用途與功能,產品名稱應盡量用漢字表述,長度盡可能控制在20個漢字內,國際通用英文單詞可應用在產品名稱中;
(3)全部外銷的軟件產品,名稱可全部為英文(需要說明申請)。
3.申請流程
企業材料統一交到河南省軟件行業服務協會,協會組織行業專家和財稅專家共同組成評估專家組,對企業提交的評估申請據實開展評估,軟件企業評估每季度開展一次,
4.好處
軟件產品評估后,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軟件企業評估后,在我國境內設立的軟件企業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00年7月以后創辦軟件企業經評估后,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