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證
@許昌企業,快來領福利啦!這里有最全的惠企政策
作者:admin 日期:2021-06-18 17:47:13
(一)政策內容
對小微企業上檔升級、成為規模以上企業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許政〔2016〕8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申報年度上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由小微企業上檔升級成為規模以上企業,納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目前生產經營正常。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童慧源,2965055。
(一)政策內容
對經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許政〔2016〕8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河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童慧源,2965055。
(一)政策內容
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二)政策依據
《中共許昌市委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家和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許發〔2017〕17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和電子信息科,程君,2968211。
(一)政策內容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創新主體,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同一主體同一類別以層級最高的進行獎勵,同一層級創新載體只獎勵一項。
(二)政策依據
《中共許昌市委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家和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許發〔2017〕17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產業政策科,王昊,2965261。
(一)政策內容
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增強核心競爭力,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產業政策科,王昊,2965261。
(一)政策內容
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質量標桿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質量標桿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和電子信息科,程君,2968211。
(一)政策內容
1.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列入國家級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制造業“雙創”平臺、大數據產業發展等試點示范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對通過省級制造業“雙創”平臺、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雙創”基地、物聯網示范平臺認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被評為國家級、省級相關試點示范、基地、平臺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融合辦公室,程偉杰,2962169。
(一)政策內容
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被評為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融合辦公室,程偉杰,2962169。
(一)政策內容
對納入省級培育名單的綜合性工業互聯網平臺一次性獎補100萬元,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一次性獎補50萬元(項目納入省級培育名單后,先給予補助總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再給予補助總額的50%;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全額收回)。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納入省級培育名單的綜合性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及面向細分領域的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融合辦公室,程偉杰,2962169。
(一)政策內容
經市級認定為上“云”企業的,對企業上云產生的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合同金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市級認定上“云”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融合辦公室,程偉杰,2962169。
(一)政策內容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產業政策科,王昊,2965261。
(一)政策內容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制造體系(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的企業(園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制造體系(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的企業(園區)。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材料工業與節能利用科,常勇,2965510。
(一)政策內容
對被評為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被評為省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被評為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省級智能工廠、省級智能車間、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融合辦公室,程偉杰,2962169。
(一)政策內容
1.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首次突破3000萬元不足5000萬元且考評當年實際對地方財政貢獻增速超過15%的,給予企業管理層30萬元資金獎勵。
2.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首次突破5000萬元不足1億元且考評當年實際對地方財政貢獻超過10%的,給予企業管理層50萬元資金獎勵。
3.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首次超過1億元的,給予企業管理層100萬元資金獎勵。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達到1億元后,在考核年度當年實際對地方財政貢獻實現億級梯次提升,每新增長1億元給予企業管理層100萬元資金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對地方財政貢獻首次突破一定額度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曹洪濤,2965057。
(一)政策內容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超20%的中小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至4億元之間),授予“許昌市高成長型企業”稱號,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一次性獎勵3萬元。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超20%的中小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至4億元之間)。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曹洪濤,2965057。
(一)政策內容
對新獲批省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在我市轄區內登記注冊的新獲批省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童慧源,2965055。
(一)政策內容
1.對獲得“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2.對獲得國家、省級政策性專項資金支持的軍民融合項目,按省實際到位財政性資金的30%,給予該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配套補助。
3.對央屬軍工單位來許投資或擴大投資的重大軍民融合項目,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4.對軍民融合重點企業或項目,在科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方面有重大突破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許政〔2018〕30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獲得“軍工三證”的企業,獲得國家、省級政策性專項資金支持的軍民融合項目,在科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方面有重大突破的軍民融合重點企業或項目。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科,秦樹升,2968211。
(一)政策內容
1.對技改示范項目的設備、研發投入,按照實際投入不超過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新增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基礎工藝綠色化改造的示范項目,按照節能降耗效果和投資規模的一定比例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符合技術改造示范要求,通過評審的項目。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產業政策科,王昊,2965261。
(一)政策內容
支持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對列入省創新中心培育名單的,在培育期內,以項目建成后補助方式,按照年度內購置研發、中試等試驗設備投入資金的3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凡認定為省創新中心的,以支持項目建設的方式,按照年度內進行技術引進及購置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等費用總和的30%給予補助,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晉升為國家級創新中心的,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在我市轄區內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被列入省創新中心培育名單、被認定為省創新中心或晉升為國家級創新中心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和電子信息科,程君,2968211。
(一)政策內容
對百項“機器換人”示范項目,按照整機購置或租賃費給予不高于15%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納入百項“機器換人”示范項目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裝備工業科,譚宗武,2965507。
(一)政策內容
對經省認定的成套設備、單臺設備和關鍵部件,對省內研發和購買使用單位按照銷售價格的5%分別給予獎勵,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投保產品,省財政按綜合投保費率3%的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補助。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對我市研發和購買使用經省認定的成套設備、單臺設備和關鍵部件的企業;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投保產品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裝備工業科,譚宗武,2965507
(一)政策內容
對新獲得國家級質量標桿、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省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 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獲認定國家級質量標桿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國家級質量標桿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和電子信息科,程君,2968211。
2.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產業政策科,王昊,2965261。
(一)政策內容
對在全國同品種前3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企業以及按期通過評價的企業,省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154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在全國同品種前3家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企業以及按期通過評價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消費品工業科,董秀華,2965185。
(一)政策內容
對獲得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的,省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融合辦公室,程偉杰,2962169。
(一)政策內容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的,省財政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新認定國家級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工業園區。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材料工業與節能利用科,常勇,2965510。
(一)政策內容
對獲得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認定的企業(單位),按照省行業管理部門確定的業務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排序前50名的給予獎勵。其中,一等獎5名,各獎勵50萬元;二等獎15名,各獎勵30萬元;三等獎30名,各獎勵10萬元。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企〔2018〕16號)
(三)適用對象
我市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的年度考核中排序全省前50名的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童慧源,2965055。
(一)政策內容
1.對機器人本體制造企業,根據申報時上一年度與機器人系統集成企業的配套情況進行獎勵,按配套金額不超過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對使用本地相關配套產品的系統集成企業,按本地產品配套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在機器人本體、減速器、伺服電機、控制器關鍵零部件成功實現了自主研發并突破重大技術瓶頸的,且產品整體性能達到國際主流產品水平的骨干企業,經專家組認定后,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2.對機器人系統集成企業,根據申報時上一年度銷售額的增長情況和地方財政貢獻度(與前一年度相比),按銷售增長額的2%和地方財政貢獻度的5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經專家組認定,對于產品具有獨創性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或有較強設計能力,能提供可適應各種不同應用領域的標準化、個性化成套裝備,并被評為河南省首臺(套)的,單個首臺(套)產品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3.對經評審的機器人產業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根據申報時上一年度開展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相關服務的收入情況,按收入總額的10%給予事后獎勵,單個公共服務平臺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許昌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工業機器人產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許工信〔2019〕67號)。
(三)適用對象
符合文件要求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裝備工業科,譚宗武,2965507。
(一)政策內容
對采用獨立組網模式建設的5G基站,落實省市兩級財政1:1比例政策,給予每個建成基站5000元獎勵。
(二)政策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快5G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辦〔2020〕20號)、《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5G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許政辦〔2020〕16號)。
(三)適用對象
5G基站建設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楊廣磊,2965675。
(一)政策內容
1.對于白酒企業在省、市主流媒體上宣傳推介白酒名優產品,參加國內外知名交易會、展銷會等,財政部門按照其實際發生費用給予50%的后補助。
2.對于入選豫酒“五朵金花”、“五朵銀花”、“五大好酒(大單品)”的白酒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的獎勵。白酒企業研發具有許昌地方特色香型的產品,且獲國家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3.對于年銷售收入突破5000萬的白酒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于年銷售收入突破1億元的白酒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對于年銷售收入突破3億元以上的白酒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的獎勵。白酒企業受到國家、省級獎勵、扶持和補助的,我市按實際到賬資金的50%再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二)政策依據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白酒產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1年)的通知》(許政〔2019〕9號)
(三)適用對象
符合文件要求的企業。
(四)承辦科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消費品工業科,董秀華,2965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