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項目
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辦法(試行)
作者:admin 日期:2021-11-30 18:27:17
“首版次軟件產品”
是指企業自主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功能或性能有較大突破,在該領域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填補市場空白、打破市場壟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取得重大市場業績,在市場首次銷售的同產品名稱、同一版本號的軟件產品。
企業研制開發的自用軟件和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不屬于首版次軟件產品范疇。
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每年認定一次
獎勵:
對經省認定的首版次軟件產品,
省內研發企業按照不超過自認定之日起12個月內產品銷售(服務)發票金額的20%給予獎勵,單項產品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認定范圍包括:
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辦公套件等基礎軟件;
(二)工業設計仿真、生產控制、工控安全、工業 APP 等工業軟件;
(三)教育、醫療、金融、能源、交通、電子政務、文化旅游、公共服務等大型行業應用軟件;
(四)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工業互聯網、區塊鏈等新興平臺軟件;
(五)嵌入式操作系統、支撐軟件、應用軟件等嵌入式軟件;
(六)信息安全產品軟件;
(七)工具、測試等支撐類軟件。
每年度具體認定范圍,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 根據國家和河南省軟件產業發展規劃布局情況研究確定。
申報主體資格條件:
(一)在河南省境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內部管理規范、財務狀況良好,依法納稅,征信記錄良好。
(二)具有較強的軟件產品研發能力,良好的技術研發人才隊伍支撐。
(三)已按照國家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統計調查制度》要求,注冊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系統并按時填報數據。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企業除外。
申報條件:
(一)知識產權明晰。
1. 申報單位通過自主研發創新活動,依法擁有申報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
2. 軟件產品著作權登記證書取得時間距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過 2 年。
(二)技術水平先進。
1. 產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術領先優勢;
2. 填補國內省內空白、打破市場壟斷;
3.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
4. 被列為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示范項目;
5. 基于鯤鵬、龍芯、 飛騰、麒麟、統信等國產軟硬件生態體系且通過相應兼容性測試。
(三)性能質量可靠。
1. 產品通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 委員會(CMA)認定
2.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 認可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
3. 通過省級及以上軟件產品檢測機構的檢測。
4. 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許可證明
5. 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 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四)產品取得軟件著作權證書以后的累計銷售(服務)金額 100 萬元(含)以上。
申報和認定程序:
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原則,自愿向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按要求提交《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申報書》(附件 1),并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
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產品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填寫《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推薦表》(附件 2),連同產品申報材料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