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項目
鶴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鶴壁市質量提升若干激勵政策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2-02-18 15:15:24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鶴壁市質量提升若干激勵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鶴壁市質量提升若干激勵政策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豫發〔2018〕22號)等文件精神,鞏固和提升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全面提升質量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助力我市建設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示范城市,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樣板區,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強質量品牌建設,擴大鶴壁制造品牌影響力
1.支持加強質量品牌建設。支持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河南省省長質量獎和國家級質量標桿,對獲得以上獎項的企業,除省財政給予的獎勵以外,市財政按照省級獎勵標準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的單位,市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河南省質量誠信企業(AAA、AA、A)的單位,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河南老字號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創建質量品牌示范區。積極創建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河南省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河南省質量強縣(區)示范縣(區),成功創建后,分別給予創建主體30萬元、2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加大標準制訂扶持力度,引領鶴壁質量水平提升
3.支持自主標準創新。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及時將創新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形成一批掌握國內外標準話語權的優勢產業和企業。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項目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參與國際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獎勵10萬元;對主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獎勵10萬元;對參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獎勵5萬元;對主導省級地方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獎勵5萬元;對參與省級地方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獎勵2萬元;對主導鶴壁市地方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獎勵1萬元。
4.支持提高標準制訂能力。加快完善共享經濟、數字貿易、在線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的質量標準體系,率先制定一批新興產業領域國家和行業標準。對經批準成立國家標準化專業(分)技術委員會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經批準成立國家標準化專業(分)技術委員會下屬工作組或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
5.支持創建標準化試點示范。對承擔并經驗收合格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5A、4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加強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強化鶴壁質量技術支撐
6.支持計量基礎能力建設。充分發揮計量測試在服務和支撐產業發展、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方面的作用,聚焦我市電子電器、現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綠色食品、鎂基新材料等產業發展計量測試需求,加強計量技術研究和測試服務,推動產業技術創新和質量提升。對獲得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載體的單位,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的單位,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涵蓋能源計量)的AAA級、AA級、A級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7.支持檢驗檢測公共平臺建設。圍繞產品、工程、服務、環境的質量提升要求,加強工業產品、食品藥品、建筑和交通工程、環境保護等檢測機構建設,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規模化、市場化、綜合化發展。加強制造業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建設,重點建設一批覆蓋重點行業的融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共性技術攻關、培訓咨詢等于一體的國家級、省級質檢中心或一站式公共服務平臺。對成功創建國家級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建成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機構、省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實驗室,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國家認監委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的,每類產品給予10萬元獎勵;對簽署國際知名技術機構間檢測結果互認的實驗室,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8.支持認證認可能力提升。全面加強認證認可的基礎性工作,提升認證認可服務能力,推進國際產品認證和統一的“中國綠色產品”認證,推進質量、環境等管理體系認證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及新興產業方面的廣泛應用。對獲得國家級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GAP(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點等質量認證示范區(點)的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節能產品、低碳產品認證的企業,獲得機器人等高端產品服務認證的企業,獲得能源管理體系、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誠信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大力推進農產品地理標志、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工作,對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有機食品(僅限中綠華夏認證)、綠色食品認證的單位每個產品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四、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9.支持知識產權強企培育。對獲得知識產權(不含著作權)貫標認證,并在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強企(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獲得省級知識產權強企(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10.支持知識產權有效運營。獲得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并在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對其貸款利息、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額50%、年貼息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
11.扶持專利導航產業發展。獲得國家級、省級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培育)區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12.培養校園知識產權文化。對獲得省中小學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實驗基地的,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獲得國家、省中小學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13.激發知識產權創造活力。對獲得首件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給予1萬元經費補助;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當年給予每件4000元補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高價值專利的,給予每件1萬元補助;以上項目不重復享受補助。對獲得國外授權發明專利并在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和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獲得省專利獎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14.支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被認定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成功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分別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5.支持商標發展戰略。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集體商標每件獎勵5萬元。
五、其他事項
16.市本級設立1500萬元的鶴壁市質量提升發展專項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予以重點保障,每年根據經濟發展、工作推進和政策調整等情況據實撥付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質量強市建設,支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品牌升級、質量創新、知識產權服務與運用,提高制造技術及工藝水平、研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應用現代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類表彰獎勵。
17.承擔獲批其他省級以上質量品牌、標準化、計量、認證管理、檢驗檢測、知識產權項目,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參照同級別項目進行獎勵。
18.申請單位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或較大的社會貢獻,具備較強的質量競爭力。將企業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大小作為享受獎勵的重要依據,所享受的獎勵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實繳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市財政資金獎勵。
19.本政策由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負責具體實施,并定期對各項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20.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施行前獲得的質量成果不予獎勵,以往有關政策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