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講團
關于印發《河南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0-08-21 11:27:16
關于印發《河南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大客戶朋友:
接通知,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時提出的“打好創新驅動發展牌”等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推動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2020年至2022年,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統計局繼續聯合實施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工作。為推動該項工作順利實施,現將修訂完善的《河南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方案》具體實施方案通知整理如下。
科泰集團
2020.7.28
附件
河南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時提出的“打好創新驅動發展牌”等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推動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統計局聯合開展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工作。根據《河南省企業技術創新省級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豫財科[2017]210號),為規范工作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有關要求,發揮市場對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創新決策和組織模式,促進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和研發投入的主體,構建產業發展新體系,營造良好創新政策環境,引導支持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 基本原則
1、問題導向。
圍繞省委省政府加快增長動能轉換等重大決策部署,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逐步改善企業研發投入強度低、高企數量與經濟大省不相符等制約河南創新發展的瓶頸問題。
2、轉變機制。
轉變涉企科技資金支持機制,由“普惠性政策"和“條件審核”調整為“普惠性政策”和“存量與增量并行”,資金確定按標準補助,既保持政策的穩定性、持續性,又體現對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性、引導性。
3、權責一致。
明確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屬于省市共同事權范圍,市縣是推動該項工作的責任主體,省級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4.規范公開。
制定科學規范的門檻條件和補助標準,明確政策引導方向;同時,加強公開公示,規范資金管理使用。
(三) 主要目標
通過政策實施,推動企業建立研發投入預算管理制度,引導企業有計劃、持續地加大研發投入,逐步提升河南創新發展水平。同時,健全企業研發費用統計體系,推動我省研發投入強度和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有較大的提升,助力打好轉型發展攻堅戰。
二、主要內容
2020-2022年,省財政預算安排專項資金,采取事后補助方式,對經核實的企業年度研發費用按一定比例進行補助。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的科技企業研發補助政策納入本實施方案執行,不再單獨由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專項資金負擔。申請企業報送上年度研發費用應與向稅務部門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費用數額一致,并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一) 申報條件
本方案所指的專項資金補助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 在河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2.建立研發經費投入預算管理制度。研發經費投入預算(也稱“研發準備金”)是指企業為保證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資金需求,通過一定程序提前安排專門用于研究開發項目支出的資金。企業應按征集通知要求報送研發經費投入預算制度文件及研發經費年度預算情況。
3.已先行投入自籌資金開展研究開發活動。
4. 所在行業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 119號)規定的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范圍。
5. 近三年至少擁有1項與主要產品(服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局設計專有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6. 按照國家統計局《企業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及時報送《企業( 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
(二) 補助標準
按照企業年度研發費用一定比例進行分層級補助,其中:2017年以來首次享受企業研發補助的企業,年度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補助比例為不高于10%;500 萬元以上部分,補助比例為不高于5%。
非首次享受企業研發補助的企業,年度補助額度按存量補助和增量補助分別測算。將以前年度已享受財政補助的研發費用最大值作為基數,基數內的研發費用繼續享受存量補助,補助標準:年度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補助比例為不高于5%; 500 萬元以上部分,補助比例為不高于3%。超基數部分給予增量補助,補助標準: 500 萬元以下部分,補助比例為20%; 500 萬元以上部分,補助比例為10%。
對符合基本條件的不同類型企業采用最高限額管理,最高限,額不累加,具體為:
1.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一般企業,補助額最高100萬元。
2. 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后備)企業、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建有省級研發平臺的企業,以及企業類省新型研發機構,補助額最高200萬元。.
3. 對省瞪羚企業(省科技小巨人企業),建有國家級研發平臺或省級研發平臺考核優秀的企業,以及企業類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補助額最高300萬元。
4. 對省創新龍頭企業,補助額最高400萬元。承擔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的企業,可適當提高補助限額,具體分年度確定。
(三) 資金負擔
補助資金由省、市、縣(市、區)財政按一定比例分擔,省級負擔比例不超過50%,具體補助比例,根據省級年度預算安排資金規模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科技領域重點任務、市縣上年度補助情況等因素,分年度確定,其中,企業注冊地在原53個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的,省級負擔比例可以適當傾斜支持。市與縣(市、區)負擔比例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組織實施
(一)職責分工
1. 省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政策指導、監督評價等統籌組織協調工作。省財政廳負責省級補助資金預算管理;在《預算法》規定時限內進行資金撥付、清算。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點績效評價等。省科技廳負責全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工作的牽頭組織.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牽頭擬定政策具體操作指引;會同省財政廳編制省補助資金年度安排建議和清算建議;負責組織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負責相關平臺管理及信息共享。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統計局負責相關數據共享和監督評價等組織管理工作。
2.市(縣)相關部門負責補助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是資料審核、資金撥付管理等工作的主體。根據《河南省科技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豫財科[2020] 2號)精神,市(縣)承擔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主要支出責任。市(縣)財政部門負責研發費用預算情況測算和安排專項資金;審核補助資金撥付建議,及時撥付補助資金;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等。
市(縣)科技主管部門牽頭組織企業研發補助申報工作,牽頭開展企業申報資料完整性、合規性審核,對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知識產權擁有情況進行審核;根據企業研發費用申報情況和補助標準提出補助資金撥付建議;具體負責組織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市(縣)稅務部門會同科技部門指導和幫助企業用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負責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報數據和核查結果的共享使用等。市(縣)發展改革、統計部門負責配合科技部門做好資料審核、研發費用統計等工作。
(二) 申報審核流程
1.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完成后,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填寫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其中,應包含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相關表格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在網.上提交的同時報送相關書面材料到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企業(含中央駐豫企業、省屬企業)直接向其注冊地科技主管部門申報。
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企業應向當地科技部門報告,并按《保密法》相關規定辦理。
2. 申報受理截止后,各市(縣)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發改、稅務、統計部門對當地企業申報補助資金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應予以公示( 包括企業名稱、補助檔次等)。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省級清算文件下達5個工作日內撥付省級補助資金。對審核未通過的企業,由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在網上退回并說明原因。
3. 補助資金撥付至企業后,由企業統籌用于開展后續研發活動。企業應按照研發項目設置補助資金使用輔助賬,并接受統計部門研發費用統計。
4.在稅務核查等過程中,研發費用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將調整后的研發費用告知當地科技、財政部門,由其引起的后補助額度調整的,在以后年度予以清算。
(三) 備案管理
各市(縣)研發費用補助情況應由市(縣)財政、科技部門上報省財政廳、科技廳等有關部門備案。
四、保障措施
(一) 建立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科技、財政、發展改革、稅務、統計等部門組成。省級聯席會議由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召集,及時通報情況,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
(二) 建立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機制。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根據實際情況,應對市(縣)補助資金安排情況、市縣財政應負擔資金足額落實情況、及時撥付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或績效評
價,并將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資金的重要依據。
(三) 建立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對發現企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助資金的,收回財政補助資金,計入企業信用檔案,在一定年度內不得申報財政補助項目,并按《稅收征管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相關法規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