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平頂山市]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申報
作者:admin 日期:2023-10-26 16:00:55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征集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2018年第26號公告)、《河南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實施細則》(豫工信節能〔2023〕166號)文件精神,建立科學規范的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制度,積極引導企業主動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我省工業綠色發展,為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供科學嚴謹、客觀公正的可靠依據,現面向全省征集一批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第三方評價機構(以下簡稱評價機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河南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相應的工作條件;非本省區域內注冊登記的機構,須在省內設立分支機構(不含辦事機構)并具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在資源綜合利用評估、評價、技術服務等相關領域具有一年以上業務經驗,熟悉相關產業政策、標準和規范;
(三)從事資源綜合利用的專職人員不少于8人,從事專業包括資源、能源、環境、財會等,評價機構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完備的評價內部控制程序,包括機構管理制度、評價工作規程、評價人員管理制度、專家審議制度等;
(五)與委托評價的單位在產品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等方面不存在利益關系;
(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保守企業秘密,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單位可以向所在地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下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評價機構申報材料,省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后,將合格機構申報材料推薦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審核,提出評價機構擬推薦名單,在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列入合格評價機構推薦名單,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三、申報材料內容
評價機構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評價機構申請報表;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業務范圍需包含節能咨詢、能源審計、能源檢測、技術服務等相關業務范圍);
(四)從事節能、綜合利用、財會等相關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證書、勞動關系繳納社保的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五)單位資質證書及近年來承擔節能綜合利用等相關行業第三方服務證明材料;
(六)機構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等相關文件;
(七)開展評價工作的固定工作場所及相應條件證明;
(八)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保守企業秘密,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九)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加蓋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單位公章;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僅限于:體現機構整體實力、后續工作能力、協助行政主管單位開展技術指導、咨詢、培訓、技術支持等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各省轄工信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第三方機構參與申報推薦工作,指導申報單位認真填報申請材料,經審核后,于11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及推薦文件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聯系人及電話:王復軍 0371-65509820
郵 箱:hngxtj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