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2024年度省級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省直補助資金藝術創作項目)申報
作者:admin 日期:2023-12-08 15:25:05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申報2024年度省級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省直補助資金藝術創作項目)的通知
省直文化藝術單位:
為加快構建我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促進河南藝術事業繁榮,扶持引導省直文化藝術單位的藝術事業發展,依據《河南省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豫財科〔2019〕8號)《河南省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省直補助項目管理辦法》(豫文旅財〔2019〕12號)精神,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對2024年度省直藝術創作項目給予資金扶持。為做好省直補助資金藝術創作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為使命任務,充分發揮專項資金推進文化繁榮發展的積極作用,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二、申報主體
省直文化藝術單位。
三、扶持范圍
(1)舞臺藝術創作類
大型舞臺劇目藝術類型包括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歌舞?。㈦s技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主題晚會等藝術表演形式。
中型舞臺劇目藝術類型包括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ǜ栉鑴。和瘎?、雜技劇、木偶劇、小劇場戲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主題晚會等藝術表演形式。
小型舞臺劇目藝術類型包括:小戲曲、獨幕劇(含戲劇小品)、小歌劇、小舞劇、音樂(含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短篇(含曲藝小品)、木偶、皮影、雜技、魔術等。
(2)加工提高類
加工提高類原則上只針對大型、中型舞臺藝術類劇目和作品。
(3)展覽類
美術、書法、攝影等其他藝術門類優秀作品重要時間節點的大型、小型展覽。
(4)展演類
舞臺藝術活動系列大型、小型展演。
(5)藝術人才培養(培訓)類
舉辦編導、作曲、舞美等各藝術門類培訓班。
(6)“河南省藝術名家推介工程”類
推介各藝術門類名家。
(7)“河南省青年藝術人才扶持計劃”類
扶持45周歲(含)以下的優秀青年藝術人才,幫助其立戲、創作、宣傳、推介。
(8)藝術理論研究成果類
扶持藝術理論研究成果出版及劇本征集、研討,開展文藝批評,重點藝術作品、藝術活動宣傳等。
(9)獎勵類
對文化和旅游部頒發的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大獎和入選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的藝術作品、國家級二等獎以上及省部級一等獎的作品給予獎勵,獎勵項目為申報時間的上年度或本年度作品。
四、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書、文化機構注冊登記復印件、《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復印件、新創?。ü潱┠縿”竞椭鲃撊藛T名單、加工提高?。ü潱┠縿”竞陀跋褓Y料及節目單、展覽展演項目相關資料、獲獎證書復印件等。
五、扶持標準
(1)舞臺藝術創作類
演出時長90分鐘以上的新創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戲曲、話劇項目不超過300萬元;歌劇、舞劇、音樂劇(歌舞劇)項目不超過400萬元;雜技劇項目不超過200萬元;交響樂、民族管弦樂項目不超過200萬元;主題晚會等藝術表演形式項目不超過300萬元。
演出時長30—90分鐘的新創中型舞臺劇和作品,戲曲、話劇項目,歌劇、舞劇、音樂劇(歌舞劇)項目,兒童劇項目,雜技劇項目,木偶劇項目,小劇場戲劇項目,交響樂、民族管弦樂項目,主題晚會等藝術表演形式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提高資助額度。
演出時長30分鐘以下的新創小型?。ü潱┠亢妥髌罚蚯?、獨幕劇、小歌劇、小舞劇項目不超過20萬元;戲劇小品項目不超過10萬元;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合唱項目不超過15萬元;歌曲項目不超過10萬元;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項目不超過10萬元,群舞項目不超過20萬元;曲藝短篇(含曲藝小品)項目不超過10萬元;木偶項目不超過20萬元;皮影、雜技、魔術項目不超過15萬元。
(2)加工提高類
加工提高大型舞臺藝術作品,每項不超過300萬元;中型舞臺藝術作品,每項不超過50萬元。
(3)展覽類
美術、書法、攝影等其他藝術門類重要時間節點的展覽,大型展覽項目,每項不超過300萬元,小型展覽項目,每項不超過50萬元。
(4)展演類
舞臺藝術活動系列展演,大型展演項目,每項不超過300萬元,小型展演項目,每項不超過50萬元。
(5)藝術人才培養(培訓)類
舉辦各藝術門類培訓班。每個培訓班根據不同藝術門類、時間、人數扶持不超過60萬元。
(6)“河南省藝術名家推介工程”類
推介各藝術門類名家每人扶持20萬元。
(7)“河南省青年藝術人才扶持計劃”類
扶持45周歲(含)以下的優秀青年藝術人才,幫助其立戲、創作、宣傳、推介,根據藝術門類,每項不超過50萬元;扶持已有代表作品的優秀青年人才,對其進行宣傳推介,每項不超過15萬元。
(8)藝術理論研究成果類
扶持藝術理論研究成果出版及劇本征集、研討,開展文藝批評,重點藝術作品、藝術活動宣傳等,每項不超過100萬元。
(9)獎勵類
獲得文化和旅游部頒發的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大獎和入選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的藝術作品、國家級二等獎以上及省部級一等獎的大型作品給予每部獎勵10萬元,小型作品給予每部獎勵5萬元。
六、申報程序
申報主體的申報項目直接報送至河南省文化藝術研究院。
七、申報數量
省直各文化藝術單位申報總數不超過3個,河南歌舞演藝集團按內設專業機構數申報,河南豫劇院分別按院本部、內設專業機構數申報。
“河南省藝術名家推介工程”、“河南省青年藝術人才扶持計劃”項目不占各單位申報數量,各項限報1個。
申報獎勵的項目不占各單位申報數量。
八、申報注意事項
1.所有申報項目需填報2024年度河南省省級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一式12份)。
2.新創作的劇(節)目,需提交劇(節)目文本和主創人員名單(一式12份)。
3.加工提高劇目需提交劇目劇本12份、劇目U盤2個、節目單12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須裝訂成冊,計12套。
申報獎勵的項目需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和獲獎成績公布文件復印件。
九、申報時間
申報主體務于2023年12月22日前申報完畢,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請于規定的申報時間內報送至河南省文化藝術研究院。
此次項目申報的有關文件、表格,可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http://gov.hawh.cn)下載。
報送地址:鄭州市健康路143號(河南省文化藝術研究院)
報送聯系人:河南省文化藝術研究院 明巧玲
電話:0371-63913192
郵箱:13607695599@163.com
十、監督驗收
1.申報主體在申報項目時要一同填寫《績效目標申報表》,構建績效管理系統,從數量、質量、時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全面評估專項資金使用效果,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受扶持項目應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結項驗收。如確需延期完成,于2024年10月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結項驗收時,申報主體應按相關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將對受扶持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并組織專家進行結項驗收。
3.申報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不得有弄虛作假、挪用扶持資金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