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四批“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征集公告
作者:admin 日期:2019-05-14 11:45:00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智匯鄭州”人才工程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意見》(鄭發〔2017〕2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頂尖人才(團隊)引領計劃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鄭辦〔2017〕11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引進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項目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鄭辦〔2017〕121號)的精神,現將申報第四批“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以下簡稱“聚才計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對象
各類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在鄭開展的創新創業項目,申報單位為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
二、重點領域
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
三、類別及條件
(一)頂尖人才團隊
1.頂尖人才團隊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頂尖人才團隊帶頭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中國兩院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或諾貝爾獎獲得者;其它符合《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實施細則(暫行)》(鄭政辦〔2017〕112號)中頂尖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
(2)人才團隊由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組成,人數為3-5人,團隊成員需具有博士學位;
(3)人才團隊帶頭人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核心成員不超過65周歲。
2.依托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中外合資企業,中方應絕對控股。
(3)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省級創新型企業。
(4)應有經相關部門批復建設或認定的市級以上各類研發平臺。
(二)創新創業領軍團隊
1.團隊帶頭人須符合國家“萬人計劃”(或同等層次)個人基本申報條件。
2.團隊核心成員(含團隊帶頭人)人數為3-5人,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至少有1人應全職來鄭創新創業,其余成員每年應在鄭州工作6個月以上。
3.團隊核心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團隊核心成員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認真履約。
4.創新創業領軍團隊在相關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符合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擁有可產業化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具備突破重大技術、解決關鍵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并能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5.申報企業須在鄭完成工商注冊、參保等相關手續。
(三)創業領軍人才
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5年以上海內外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每年在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2.有自主創業經驗,在國際國內知名企業擔任管理職位5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的經營管理人才。
3.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投入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非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低于總投資的35%。
對于研發水平或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處于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四)創新領軍人才
須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5年以上海內外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在簽約企業或平臺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研究員、首席科學家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掌握關鍵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成果。
2.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國際組織中擔任中高級職務,熟悉相關產業發展和國際規則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承擔過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相關的任務,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潛力的領軍人才。
4.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性難題,或自主創新產品具有國際水平的企業領軍人才。
對于研發水平或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處于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申報企業須在鄭完成工商注冊、參保等相關手續。
(五)創業緊缺人才
1.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55周歲,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
2.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應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相關技術能夠轉化,相關產品能夠產業化,并具有市場前景;
3.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投入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非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低于總投資的35%。
對于特別優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六)創新緊缺人才
1.企業緊缺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
2.具有5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及相關單位關鍵崗位從事科研、管理或教學工作經歷,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擁有核心技術和重要科技成果,或具有學科重要獎勵,業績突出;
3.與所在企業或平臺簽訂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證每年至少有6個月在簽約企業或平臺工作。
4.申報企業須在鄭完成工商注冊、參保等相關手續。
對于特別優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四、有關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不得申報:
1.涉密項目;
2.申報單位有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且仍在懲戒執行期內,或有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的信用“黑名單”記錄;
3.申報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新緊缺人才類別,申報單位上年度無研發投入的(規上企業未完成上年度研發統計的);
4.已入選聚才計劃且獲得資金支持尚未結題的;
5.已承擔市級重大科技創新專項、鄭洛新國家自創區創新引領型產業集群專項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
五、申報材料
(一)申報書(附件1/通過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打印);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2);
(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
2.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人才引進協議或合同、全職引進人員證明、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以及獲獎證書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3.項目技術情況的證明文件包括市級以上研發資質證明、科技成果(新產品)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或其他技術權益證明等;
4.企業營業執照、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具有防偽二維碼)或驗資報告(2018年1月1日后注冊企業);
5.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六、申報程序
1.登錄鄭州市科技局網站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申報管理->項目申報->在線填報->重點研發與推廣->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專區在線填報申報書(附件1);按要求填報附件2、附件3、附件4。制作PDF格式材料并上傳。
2.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行政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原件比對,就資格條件、材料完整性、一致性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后,申報單位制作紙質材料,報送縣(市、區)、開發區科技行政部門加蓋公章。
3.由縣(市、區)、開發區科技行政部門填報匯總表(附件5),并統一報送紙質材料和PDF材料。
七、申報時間
1.“聚才計劃”按照常年受理,集中評審的原則進行。
2.第四批“聚才計劃”的申報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截至2019年6月20日。后續申報的項目,納入下批次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