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度許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工作已啟動!
作者:admin 日期:2019-11-16 15:15:00
廣大客戶朋友:
為加強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范企事業單位科技研發活動,不斷提升其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現科技局決定新建一批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現將申報有關事宜匯總如下,請詳情咨詢科泰集團。
科泰集團
2019.11.6
申報范圍
根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工作任務,申報對象應為許昌轄區內從事實用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示范應用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
申報條件
(一)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性質的科研機構,在許昌注冊應滿一年以上,且具有法人資格。
(二)依托單位未被記入“許昌信用網”黑名單。
(三)依托單位基本具備工程技術開發、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中心場地面積100平米以上,培訓場所不低于100平米,用于技術研發、試驗和檢測的設備不少于10臺(套),設備原值100萬元以上。
(四)依托單位為企業、科研機構的,中心主要研發方向、內容與依托單位的主導產品或核心技術直接相關。
(五)依托高校、事業單位的,中心主要研發方向、內容應與依托單位所處的專業技術學科領域相關,且前期所取得的技術成果在市屬范圍內企業得到推廣應用。
(六)中心具有實力較強的技術研發團隊。團隊固定人員:企事業單位不少于10人,技術帶頭人不少于1人,副高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企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的相當于副高,引進或兼職的高層次技術人員,1人可按固定人計,其他可按技術委員會人員);高校(科研機構)不少于15人(10人以上),技術帶頭人2人以上,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4人;中心主任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注: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主任不得在其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兼職(技術委員會成員可以)
(七)依托單位已取得一定數量的技術成果,且與成果內容中心技術領域研發的內容相關。
(八)鼓勵企業與高校聯合申報。聯合申報,企業申報的基礎條件不變,需提供合作協議和前期合作取得的技術成果。
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報送以下材料:
1.許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請書
2.匯報課件(PPT)(匯報時間控制在15分鐘之內)
3.許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單位情況匯總表(科技主管部門報送)
申請書相關附件統一進行書籍式裝訂,雙面打印并標注頁碼(一式3份)。
申報程序與要求
(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受理審核和統一報送本轄區內單位申報的中心項目,市直單位根據所屬領域經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后,直接向市科技局對應業務科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11月29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科技局相關業務科按專業領域對口受理,認真把關,嚴格審核中心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與規劃科學性,簽署審核意見后,于12月5日下午5:00前,匯總報基礎研究科和科技獎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