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鶴壁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2022-2024)
作者:admin 日期:2022-05-13 16:06:27
關于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2022—2024年)
來源:鶴壁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加速形成千百億級產業集群,建設經濟強市,實現工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意見:
一、支持產業科技創新
1. 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情況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
2.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對新認定的全國、省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00萬元、300 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基地,按照省獎補額度給予1∶1 配套獎勵。
3. 對列入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名單和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通過技術成果轉化、委托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獲得實際收入,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晉升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除繼續享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4.對國家和省認定的首臺(套)的成套設備、單臺設備,對研發制造單位按照省級財政獎勵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 對經省認定的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 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支持新技術改造
6.對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機器換人"示范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 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7. 對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技改示范項目(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綠色化改造),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8. 對頭雁企業實施的重點技改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9. 對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軍民融合"卡脖子"項目、技改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 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
三、培育頭雁企業
10. 對經省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頭雁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50萬元、75萬元、100萬元。
11. 對經省認定的傳統優勢產業頭雁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50萬元、75萬元、100萬元。
四、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
12. 對經省認定的產業集群工業互聯網平臺,特定領域、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通過省級驗收后,給予一次性獎勵100 萬元。
13. 對經省認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新模式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14. 對經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
五、鼓勵爭創國家級、省級試點示范
15. 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質量標桿、制造業單項冠軍、國家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6. 對獲得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標桿、制造業單項冠軍、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17.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綠色工業園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六、加快中小企業發展
18. 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根據省考核結果,對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20萬元、10萬元、5萬元。
19.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有效期內的設備、軟件投資,按照省級財政補助金額的 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0. 對首次升規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七、附則
本意見中所列各項支持政策,應視企業稅收貢獻確定具體獎勵數額,并按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除頭雁企業定額獎勵項目外,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多項榮譽的,按就高原則只享受一項獎勵。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 2024年12月31日截止。以往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鶴壁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鶴政〔2019〕12號)同時廢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