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認定解讀
這6大原因可能會導致你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失敗?
作者:admin 日期:2020-07-10 14:07:50
1、編制研發項目RD表照搬專利說明書
在編制研發項目RD表中的核心技術與創新點時,照搬專利說明書,有的像做裝置的企業完全照搬專利說明書中的結構說明,甚者連說明書中的“所述“二字都未去除,RD表中的取得階段性成果,在評審過程中已達成共識,一致認為是在項目周期內取得專利或技術訣竅等知識產權。
2、知識產權技術性不強
新的工作指引將知識產權進行了分類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新藥、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等劃為Ⅰ類;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劃為Ⅱ類,特別強調了發明專利的重要性,部分企業是純粹為了申報高企而報專利,全部是實用新型,報的專利技術性不強,更有甚者由專利事務所直接編,造成了知識產權與研發項目和產品的關鍵技術完全不搭界,張冠李戴,估計評審專家內心也是崩潰的。
3、科技成果描述過于單一,與產品相關性不強
新的工作指引對科技成果轉化形式進行了多樣化,豐富了企業將研發的技術成果進行產業化的方式,并要求年平均轉化5項以上,在高企申報,還需要將企業的科技成果進行描述,要描述出技術成果是什么,怎么轉化的,應用在哪個產品中,應用的效果如何,是否產生收益,2016年通過了解很多企業在此處丟失城墻,且不說數量,首先知識產權跟項目和產品嚴重不匹配,明明成果與產品不相關硬要扯上關系,難,難于上青天。
4、在高新申報過程中對產品描述不清,技術性不強,佐證材料五花八門的情況
2016年省科技廳針對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采取各縣市限額申報,各地區也采取一個企業一批次只能申報1項高品,而坊間一直流傳著未來稅務局在認定高企中的高新技術產品(技術服務)收入,要以擁有高品證書為依據,否則不予以確認高新收入,現在看來這消息在未來幾年可能成真。
在企業認定過程中還存在著企業產品型號眾多,有的可能幾百個型號,這就對企業自己歸集高新收入時產生了困難,非標產品如何提供佐證材料也讓企業頭疼,這就造成了在申報過程中對產品描述不清,技術性不強,佐證材料五花八門的情況。
5、未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企業審計報表與納稅申報表不一致
2016年申報過程中,30%以上的企業2013/2014年都未在賬內進行研發項目經費核算,2015年通過調調整出符合要求的研發費用,而稅務檢查中,稅務部門要求企業按照財稅〔2015〕119號文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在研發項目立項時應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在實地考察中充分執行了這個政策,部分企業被要求提供明細輔助賬。
另外稅務重點關注的是企業審計報表與納稅申報表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做出合理解釋,未來的高新技術企業要以稅務數據為基礎。
6、企業人員資質較弱
2016年對企業人員要求做了較大的調整,去除了大專以上學歷要求,科技人員也由30%降為了10%,此次調整對企業來說是好事,但是卻加強了企業社保人員的檢查力度,尤其是鄉鎮科技型企業,由于人員資質較弱,將面臨極大的挑戰
在編制研發項目RD表中的核心技術與創新點時,照搬專利說明書,有的像做裝置的企業完全照搬專利說明書中的結構說明,甚者連說明書中的“所述“二字都未去除,RD表中的取得階段性成果,在評審過程中已達成共識,一致認為是在項目周期內取得專利或技術訣竅等知識產權。
2、知識產權技術性不強
新的工作指引將知識產權進行了分類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新藥、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等劃為Ⅰ類;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劃為Ⅱ類,特別強調了發明專利的重要性,部分企業是純粹為了申報高企而報專利,全部是實用新型,報的專利技術性不強,更有甚者由專利事務所直接編,造成了知識產權與研發項目和產品的關鍵技術完全不搭界,張冠李戴,估計評審專家內心也是崩潰的。
3、科技成果描述過于單一,與產品相關性不強
新的工作指引對科技成果轉化形式進行了多樣化,豐富了企業將研發的技術成果進行產業化的方式,并要求年平均轉化5項以上,在高企申報,還需要將企業的科技成果進行描述,要描述出技術成果是什么,怎么轉化的,應用在哪個產品中,應用的效果如何,是否產生收益,2016年通過了解很多企業在此處丟失城墻,且不說數量,首先知識產權跟項目和產品嚴重不匹配,明明成果與產品不相關硬要扯上關系,難,難于上青天。
4、在高新申報過程中對產品描述不清,技術性不強,佐證材料五花八門的情況
2016年省科技廳針對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采取各縣市限額申報,各地區也采取一個企業一批次只能申報1項高品,而坊間一直流傳著未來稅務局在認定高企中的高新技術產品(技術服務)收入,要以擁有高品證書為依據,否則不予以確認高新收入,現在看來這消息在未來幾年可能成真。
在企業認定過程中還存在著企業產品型號眾多,有的可能幾百個型號,這就對企業自己歸集高新收入時產生了困難,非標產品如何提供佐證材料也讓企業頭疼,這就造成了在申報過程中對產品描述不清,技術性不強,佐證材料五花八門的情況。
5、未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企業審計報表與納稅申報表不一致
2016年申報過程中,30%以上的企業2013/2014年都未在賬內進行研發項目經費核算,2015年通過調調整出符合要求的研發費用,而稅務檢查中,稅務部門要求企業按照財稅〔2015〕119號文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在研發項目立項時應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在實地考察中充分執行了這個政策,部分企業被要求提供明細輔助賬。
另外稅務重點關注的是企業審計報表與納稅申報表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做出合理解釋,未來的高新技術企業要以稅務數據為基礎。
6、企業人員資質較弱
2016年對企業人員要求做了較大的調整,去除了大專以上學歷要求,科技人員也由30%降為了10%,此次調整對企業來說是好事,但是卻加強了企業社保人員的檢查力度,尤其是鄉鎮科技型企業,由于人員資質較弱,將面臨極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