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項目解讀
2020年鄭州市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作者:admin 日期:2022-04-14 16:40:21
1.申報時間:2021年(10.29發通知,11.5日截止受理)
2.主管部門:鄭州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3.支持范圍
由市大數據企業認定工作組認定的鄭州市大數據企業(具體名單見《鄭州市大數據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鄭州市大數據企業認定名單的通知》(鄭大數據〔2021〕 65號)。
4.申報項目類別、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大數據企業自建、購買、租賃辦公用房
1、申報條件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完成自建、購買、租賃辦公用房大數據企業。補助范圍僅限于辦公用房,不含生產、培訓、倉儲等附屬及配套用房。
(二)大數據示范應用工程類項目
1、申報條件
(1)2018年、2019年已通過評審、公示的項目,按照批復要求建成投用并已具備驗收條件。
(2)2021年新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參與數字鄭州、數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以及“互聯網+”等大數據示范應用工程建設。
(三)優秀大數據企業
1、申報條件
評選10家在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大數據企業,給予每家企業50萬元獎勵。
5.申報和辦理程序
(一)申報單位根據通知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各區縣(市)發改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由區縣(市)發改部門初審后進行統一申報。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各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本次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支持。
(二)本次申報材料不再受理紙質版,申報材料需加蓋公章后掃描成PDF格式的電子版報送。各區縣(市)發改部門,以正式推薦文件形式于2021年11月5日前報市發展改革委。
(三)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出具評甲意見。
(四)根據評審結果,市發展改革委在門戶網站對通過評審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由市發展改革委出具正式批復文件。
6.獎勵金額
(一)健全產業用地機制。
大數據產業用地可納入一類工業用地或新型工業用地政策范圍,按照我市一類工業用地或新型工業用地前期準備、出讓辦理程序執行。
(二)優化產業基礎服務。
對大數據企業自用寬帶、及數據中心資源(服務器)租賃給予50%的租賃費獎補云服務,單個企業年度獎補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國家超級計算鄭州中心建設發展,積極拓展超級計算在新型智慧城市、地理信息測繪、精準醫學、人工智能以及工業大數據分析等領域應用。
(三)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對大數據企業租賃的自用辦公用房,500平方米以內的給予租金全額獎補支持,500平方米以上到300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給予50%的租金獎補支持。對大數據企業新購建的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按照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0元、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大數據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四)引導產業示范應用。
引導、鼓勵、支持我市大數據企業參與數字鄭州、數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以及“互聯網+”等大數據示范應用工程建設,對大數據示范應用工程項目實現產業化的,按銷售價格的20%進行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參加統一組織的各級大數據展會的大數據企業,給予場地租賃費、布展費70%的資金獎補。每年組織評選10家在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大數據企業,給予每家企業50萬元獎勵。年度入選中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綜合竟爭力百強企業,給予200萬元資金獎勵。
(五)支持研發體系創新。
支持大數據企業與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合作建立研發機構,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大數據研發機構(含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大數據重大工程和示范應用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投資超過3000萬元、新引入國家級大數據平臺建設的企業給予投資額1000、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大數據企業申請國內外發明專利,企業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每件4000元給予獎補;對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每件3萬元給予獎補。
(六)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對被認定為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制(修)訂且經批準發布的大數據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40萬元的一性次獎勵;制(修)訂且經批準發布的大數據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參與起草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的一性次獎勵。對通過國家標準《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DCMM》認證評估的大數據企業,給予認證評估費用50%的資金獎勵。
(七)培育企業上市掛牌。
對于我市大數據企業在上交所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給予總額1000萬元獎勵;在滬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以及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大數據企業,給予總額800萬元獎補;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新三板)掛牌的,給予100萬元獎補;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給予10萬元獎補。
(八)促進產融協同發展。
在國家中心城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框架體系下,設立首期20億元的鄭州市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對在我市注冊的投向大數據企業的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優先納入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基金支持范圍。創新開展“基金招商”模式,支持基金投資引入大數據領軍企業及其區域性、功能性總部,由國家中心城市產業發展基金擴大對相關基金支持。對于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戰略性大數據產業項目,可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由國家中心城市產業發展基金以直投方式予以支持。
(九)推動引智培才工程。
對新培養大數據頂尖人才和國家級領軍人才,分別給予培養單位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引進的國內外知名大數據企業和科研院所的高級技術及管理人才給予10萬元/人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大數據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個人的股權獎勵,獲獎人員在取得股權時,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對大數據企業員工,在我市工作時間超過1年、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在3萬元及以上的,按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全額給予獎補。
(十)建立數據開放機制。
加快研究出臺《鄭州市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推進數據采集、數據共享開發、數據安全等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政府數據開放服務新模式。